深圳加码监管全部涉房贷款,每季度滚动排查资金流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1-04-02 18:49

深圳近日加码涉房地产类贷款资金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每季度将经营贷、按揭、开发贷、消费贷、信用卡等排查结果报送监管机构。

这是楼市资金监管收紧的又一最新迹象。

3月30日,两位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日,深圳监管机构要求每季度排查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执行、经营贷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流入楼市等情况。

当日(3月30日),深圳银保监局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滚动排查范围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所有存量业务,包括房地产对公和个人信贷业务、经营用途贷款、消费类贷款、信用卡以及理财、投资等表内外融资业务,其中经营用途贷款是排查重点,排查结果于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在“房住不炒”定位下,就在上周,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坚决打击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每季度均要排查涉房贷款

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监管机构要求深圳商业银行每季度排查具体要求包括两大类,分别是房地产信贷业务排查、经营贷业务排查。

其中,对于房地产信贷业务排查,要求商业银行排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经营性贷款、消费类贷款、信用卡、其他(含理财、投资等)是否存在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的业务,是否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资金情况。若存在,要求收回违规资金,说明问责情况。

对于经营用途贷款(简称经营贷)业务排查的要求更为细致,要求商业银行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等详细排查经营贷规模,排查经营实体成立不满1年或贷款发放后经营公司注销或转让股权的贷款、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贷、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不满1年或6个月的贷款、贷后6个月内借款人或其亲属(含已离婚配偶)新增房产的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或回流至借款人及其亲属账户或流入借款人关联企业等的贷款。

深圳银保监局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为持续强化房地产领域信贷监管,严守信贷资金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红线,深圳银保监局在联合深圳市住建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印发通知,组织辖内银行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房地产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及信贷资金流向按季滚动排查机制。

深圳银保监局表示,将持续保持房地产信贷领域乱象整治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暗访、督导和检查力度,对发现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将责令银行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对责任部门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并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

此前的今年3月,《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深圳地方监管召集各大商业银行开会,要求商业银行自查2020年以来经营贷资金流向,且需穿透检查。排查范围包括2020年以来获批经营贷的公司股东本人及其配偶在贷款前后的6个月内购房行为,穿透了解资金流向。

房贷监管全面趋严

3月26日,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上述通知要求,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近期,多家银行也表态要降低房贷占比。

3月29日,建设银行副行长吕家进在该行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建行正在采取多种措施,稳妥促进对公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保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理适度增长,有序降低房地产相关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

他说,总体来说,房贷集中度新规的过渡期相对充裕,预计该新规对贷款规模增长的影响较小,超标部分会逐年消化。建行也是最大的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其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83万亿,增幅9.91%,占比为 34.73 %,较监管要求略高。

对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交行方面表示,从2020年末公布的对房地产贷款比例上限管理政策来看,对交通银行影响较少。相比其他银行,该行还有进一步额度上行空间。近期经营贷在某些热点城市变相进入房地产市场,该行已将排查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在推进,并将合规工作放在首位。截至2020年末,交行房地产贷款对公、按揭合计共16420亿元,占客户贷款比重超28%。

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在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其中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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