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办项目不得当“住宅”宣传
中新经纬 2021-01-18 22:00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称“合肥房管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管理,减少因项目信息不公开、价格信息不透明产生的交易矛盾,促进商办项目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合肥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处开展专项检查。

合肥房管局指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市场监管处共对“产融中心”“海伦国际”“合肥金融广场”“利港银河之光”“锦绣观澜商务中心”等9个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发现各项目能够按照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相关材料,部分商办项目在销售现场显要位置还公示了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理委托协议、人员信息、优惠公告等内容,保障了购房人的知情权。海伦国际项目在两个展示厅均做了齐全信息公示,明确了购房人自主参加团购的方式和优惠政策,在样板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展示,效果较好。

但合肥房管局还指出,有部分项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全面,工作人员现场要求限期补齐,并集中、有序摆放。同时要求开发企业和代理中介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如实宣传展示,不得以“办公”当“住宅”对外宣传,误导消费者。

合肥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市房产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监督,推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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