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将银行卡卖给别人 男子成电信诈骗帮凶被刑拘
贵阳网
2021-01-01 11:38
贵州遵义市一名男子因缺钱用,于是以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虽对对方买卡用途心知肚明,但该男子仍故作不知。日前,因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男子被汇川法院判刑。
今年夏天,遵义市民何某在家无事时,接到网络兼单的消息,于是,何某添加了对方微信,对方向何某介绍了刷单流程。
之后,对方向何某提供了付款账号,何某需向该账号转账相应的任务金额,对方则会在稍后返还全部转账,并支付佣金。
在转了几笔账后,何某果然收到了更多的钱,尝到甜头的何某放松了警惕,接着做任务并下了更大的单,在转出去的钱无法收回后,何某意识到上当报案。
10月20日,汇川警方根据何某转账银行卡信息,找到该卡的主人王某。见警方找上门来,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为了500元的小利,将卡卖给了他人。
5月22日,王某经人联系,在汇川区香港路中国农业银行门口,将自己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的一张储蓄卡及绑定的电话卡、U盾贩卖给一名陌生男子,王某从中非法获利500元。
王某称,当时他知道对方可能拿自己的卡去做坏事,但想到卡已转让,认为没事。警方侦查得知,王某为电信网络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赃款共计92万余元,已查证实施诈骗的受害人资金有23万余元流入其账户。
12月底,汇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量刑时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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