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一退休副总被查,前董事长曾被指把企业当“提款机”
澎湃新闻 2020-12-12 09:24

时隔数年,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冀中能源集团再次登上中纪委网站,一名该公司前高层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1日晚间发布援引自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国际物流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建忠,男,1957年1月生,汉族,河南安阳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建忠曾在峰峰矿务局任职数十年,2010年1月出任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在世界500强冀中能源集团,李建忠从总经理助理到副总经理,并长期担任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直到2018年11月退休。

此前,已有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社平和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郭周克两人被查。2017年5月,中纪委官网同步公布了两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经查,王社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王社平身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自律防线崩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国有企业当作个人的“提款机”,为所欲为;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箱”,大肆敛财。其违纪手段隐蔽,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十分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社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郭周克违反组织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郭周克身为国有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在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谋取巨额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案金额特别是单笔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周克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公司官方网站介绍:冀中能源集团成立于2008年6月,是一家以煤炭为主业,制药、现代物流、化工、电力、装备制造等多产业综合发展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部设在河北省邢台市,现有27家二级单位,控股冀中能源、华北制药和金牛化工三家上市公司,拥有一家财务公司。产业主要分布在河北、山西、江苏、河南、内蒙、新疆、香港等13个省区。综合实力位居世界500强第347位,中国企业500强第86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5位。2019年完成原煤产量7539万吨,生产精煤198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690亿元,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首席记者 岳怀让)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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