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免征政策12月底截止 申请缓缴企业明年1月底前要“还清欠账”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09 17:02

12月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社保中心获悉,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而申请缓缴的企业也应在2021年1月底前办理缓缴期间的三项社保缴费。

北京市社保中心表示,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于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1月起应缴社保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对于缓缴单位,市社保中心明确应于2021年1月底前办理缓缴期间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业务,并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

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企业需安排好时间,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及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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