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查获嫖娼按村规整幢楼停水?村委会回应
红星新闻 2020-12-08 07:47

网传广东江门沙坪镇越塘村委会12月4日发布的一则《通知》显示,通知越塘隔山村某号的房东:“接到派出所通知,于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9日在你的出租屋查获张某琼、杨某雪拉客招嫖、卖淫嫖娼活动,按村规民约规定对你全幢楼停水三个月处理。”

越塘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不是第一单,在越塘,已经按照村规民约处罚了十余二十起。”其称,在2019年7月越塘村民代表大会已通过一项规定,凡是出租屋内发生招嫖、赌博、吸毒等治安事件,如果有“生活费(当地的一项费用)”可以扣取,就扣取房东2个月的“生活费”,如果没有“生活费”,就停水3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越塘村委会在2018年7月发布了一则类似的村规民约,在“合作社成员的核定及其权利、义务”其中一条提到:“所有出租屋主必须遵从外来人员管理守则的管理,否则对违反守则的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其产生的费用在其分配中扣除。”

据该工作人员透露,此次停水这幢楼是6层高的村民自建房,目前可能有十几户有人居住,有的房间有人交租金但无人住,这种房间可能是有人利用此犯罪。“我们也遭受很大的压力,收到很多的投诉,一到晚上,那栋楼周围就有十几二十个穿着暴露的女孩子站着,对在周围居住的人影响很大,此前这栋楼就发生过招嫖、赌博、吸毒等治安案件,民警赶到现场后很难上楼。”

“我们联系不上这幢楼的房东,如果我们不停水,房东就不会和我们联系,而且到现在,只有一两个二房东和我们联系,不是房东还不能解决。和这幢楼一样,有些房东不将钥匙交给派出所,民警赶到但难以上楼,就可能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成为治安顽疾。”该工作人员表示,12月7日,村委会召开会议,决定让房东与派出所联系,将门禁交由派出所来管理,“停水的目的就是想让房东、村委会、派出所共同管理好那幢楼的治安和卫生。”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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