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宣判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 17人获刑
新华社 2020-12-01 12:42

新华社长沙12月1日电 11月30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被告人赵某奎、彭某等17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七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河南沃联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被告人赵某奎、葛某省各占50%股份。该公司以网上商城及线下服务中心为载体平台,鼓吹所谓“互联网分享经济”,以充值返现和“拉人头”等方式引诱他人在“沃联沃网上商城”注册并充值成为会员。截至案发,沃联沃公司共计发展会员5万余人,会员层级27层,累计接受会员充值8.53亿元。

2018年6月,被告人彭某成立长沙存爱珠宝有限公司,采取“人拉人”方式大肆开展传销活动。2018年11月,被告人赵某奎通过被告人宋某杰居间介绍,与存爱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此后,被告人赵某奎等人引诱大量沃联沃公司会员购买存爱公司“产品”成为存爱公司会员。截至案发,存爱公司共计发展会员1万余人,形成104层的“金字塔”结构,累计收入1.58亿元。

2018年8月,被告人赵某奎认识陈某辉等人,合谋以沃联沃公司的资金开发所谓“IAC币项目”,面向沃联沃会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开展传销活动。截至案发,“IAC币项目”共计发展会员5万余人,层级总计13层,持币1000枚以上人员6680人。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刘良恒)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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