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见到妈妈很激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19 17:31
11月1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曾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现已提前出狱回家。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向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表示,于欢出来后精神状态还行,就是回到家看到车间里一片废墟很难过。
于秀荣表示,他们一个星期前收到了通知,让准备好衣服,昨天监狱将他送到县城的路口。
“当时见到他,精神状态还行,就是见到他妈妈很激动。昨天还下着小雨,天气不好,接到我家后,于欢的叔叔、婶婶、妈妈、姐姐我们一家人吃了便饭,也没有特意为他接风洗尘,一家人都挺高兴的。”于秀荣说。
于秀荣表示,回家后带于欢去厂子里逛了一圈,看到车间里一片废墟,他也挺难受的。后来于欢去了姥姥家,生病的老人一直挂念着他。
“于欢妈妈也是一直惦记着老公,惦记着欢欢,现在闺女、儿子都出来回家了。”于秀荣说。
据北青报之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及其儿子于欢被催债队伍骚扰,催债者辱骂、侮辱于欢母亲苏银霞,于欢目睹其母受辱后使用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受伤,之后,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得的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于欢《释放证明书》显示,其实际执行刑期4年7个月,减刑4个月26天,于11月18日刑满释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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