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贸促局前主席张祖荣涉贪案宣判:入狱两年,不予缓刑
澎湃新闻 2020-10-09 20:59

历经近半年庭审,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前主席(以下简称“澳门贸促局前主席”)张祖荣涉贪案于10月9日宣判。

据微信公众号“澳门日报”报道称,张祖荣涉贪案今年4月27日在初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多达26人,曾因有被告缺席庭审而两次押后。该案于10月9日下午4时初审宣判,张祖荣四项违反保密以及多项数据不正确罪成立,被判入狱两年,不予缓刑。其余被告吴爱华、甄溢全、吴国寿、伍淑华、余淑华、杨淑津等分别获刑,最高判监18年。

合议庭主席梁凤明直斥,张祖荣在案中选择缄默,没有悔意。其身为贸促局时任最高领导人,理应为其他人员树立榜样,但却没有这样做,反而知法犯法、漠视法纪,向没有受权的人士提供当局的保密数据,对政府、公务员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不法和故意程度高。

初级法院合议庭接纳检察院的建议,指出由于张祖荣被判的刑期不超过两年,认为可以即时释放,等待判决确认。同时,张祖荣服刑至今仍未满两年,不排除要服完余下刑期。裁定张祖荣要提交居所及身份书录,以及10万澳门元担保金。

此外,26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闻判后,部分表示会上诉。

囚车提早抵达初级法院

据《澳门日报》此前报道,张祖荣涉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在“重大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中牟取私利,其妻子、女儿、情妇亦涉案。团伙设有“上下线”、“军师”等角色,更以“不成功不收费”作招徕。

另据港媒东方报业集团网站《东网》报道,案中被告连同张祖荣共26人,包括时任澳门贸促局投资居留暨法律处经理甄溢全、贸促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前执行委员吴爱华,其余被告包括涉嫌行贿的商人吴国寿及伍淑华,以及店铺东主、涉嫌行贿取得身份证的人士等。

其中,张祖荣被控18项罪名,分别涉嫌1项犯罪集团罪、4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1项违反保密罪、3项滥用职权罪、6项清洗黑钱罪、3项财产申报资料不正确罪。

2019年7月,张祖荣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澳门廉政公署在通报中称,已经完成有关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前主席、一名前执行委员,以及一名原投资居留暨法律处经理的刑事案件调查,相关人员在审批“重大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的申请时,涉嫌触犯受贿作不法行为罪、伪造文件罪、违反保密罪及滥用职权罪等罪名。

澳门廉政公署通过调查一对商人夫妇顺藤摸瓜挖出背后的犯罪团伙,以及贸促局的幕后黑手。

廉署调查发现,澳门一对商人夫妇伙同他人,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开设或操控的50多间公司,透过虚构投资项目、专业经验或聘用关系等方式,为他人申请“重大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提供“一条龙”服务,以便从中赚取巨额的非法利润。

廉署调查发现,该团伙为虚构重大投资项目,将本身持有或实际操控的“空壳公司”以假转股给申请人的方式,伪造公司的投资计划或实际投资,以便在形式上符合“重大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但同时又透过私下签订的协议继续实际控制该等公司;该团伙还透过本身持有的“空壳公司”,虚假聘用申请人担任“人事部总经理”、“系统供电工程师”等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以便符合“技术移民”的申请条件,并为此伪造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和发放工资记录。该团伙透过虚构重大投资项目、专业经验或聘用关系,并以“代办费”名义向不符合移民资格的申请人收取巨额费用,所涉金额超过澳门币1000万元。该对商人夫妇及其他涉案人士涉嫌触犯行贿罪、犯罪集团罪、伪造文件罪及使用伪造文件罪。

而这怎么牵涉到贸促局?廉署在调查中发现,该团伙在代办虚假“重大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的申请时,会将代办费的两至三成以“贸促局咨询杂费”或“顾问费”名目入账。

经过深入调查,廉署发现贸促局前主席与该团伙相互勾结,为该团伙代办的移民申请提供非法协助,积极促成虚假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同时透过其配偶、女儿及内地的情妇长期收受该团伙提供的金钱、工作职位、公司股份等不法利益,涉嫌触犯受贿作不法行为罪、伪造文件罪及违反保密罪。此外,该名贸促局前主席在财产申报时故意隐瞒所拥有的财产,涉嫌触犯《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所规定的资料不正确罪。

据《澳门日报》报道,张祖荣会利用内地情妇,以迂回方式收取贿款,当中相关终点账户的银行提款卡则由张祖荣保管及使用,务求瞒天过海。当中转账的次数众多,金额由数万元至20多万元不等。
此外,张祖荣涉贪案还被爆出其安排妻女到涉案公司工作。据《澳门日报》报道,即使张祖荣的妻女无上班亦可获“月薪”,张的女儿仅具初中学历,且英语水平低,不懂操作办公室电脑文书软件等,亦可获招聘文员一职。张的女儿月薪高于其他同事约50%,更享有不同津贴,即使迟到早退亦无问题,最后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编辑/陈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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