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爆仓”“跑路”及时报案
人民网 2020-09-23 21:48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住房租赁市场“爆雷”事件,个别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形式违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资金链断裂后卷款跑路,给租赁双方带来损失。在今天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石家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住建局住房租赁专班负责人王永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活动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租客和房东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主管部门备案情况,不要选择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二、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在出租或承租房屋过程中,租客和房东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的市场价格,警惕“高收低租” “长收短付”带来的市场风险,租客不要向租赁企业预付超过三个月的租金,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低租金诱惑。

三、坚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必须使用河北省统一实行的《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看清租赁双方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费用明细和违约条款等内容,避免霸王条款。

四、留存证据,及时投诉。租房过程中,要收集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如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法经营行为或者发生消费纠纷的,可直接向辖区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存在“爆仓”“跑路”情形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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