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一经理窃取客户贷款资金填补赌债 被判13年
澎湃新闻 2020-09-14 13:09

9月4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贵阳银行云岩支行客户经理何赣平利用自己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伪造贵阳银行云岩支行公章,通过秘密窃取或骗取的方式将7名客户的贷款资金占为己有,同时何赣平利用1名客户的申请贷款资料并自行伪造“委托支付”等资料向贵阳银行云岩支行申请贷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何赣平秘密窃取他人财物552.35万元,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14万元并且侵占单位财产80万元,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骗取客户贷款资金填补网络赌博亏损的资金

判决书显示,何赣平出生于1987年12月13日,汉族,大学本科,户籍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2019年6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逮捕。

何赣平是贵阳银行云岩支行客户经理,从2018年8月开始参与网络赌博,并大量亏损资金。

为了填补资金上的亏损,何赣平在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利用自身系贵阳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伪造贵阳银行云岩支行公章后通过秘密窃取或骗取的方式,将被害人陈某某、邓某某等7人的贷款资金占为己有。同时,何赣平利用被害人周某某的申请贷款资料并自行伪造“委托支付”等资料向贵阳银行云岩支行申请贷款。

客户将手机支付交给银行客户经理导致贷款资金被骗取

何赣平在窃取和骗取被害人陈某某、邓某某等7人的贷款资金时有一个共同点:向客户提出可以提升贷款金额再让客户将手机支付交给何赣平由其在贵阳银行APP中操作还款事宜。在该过程中,被告人何赣平多次利用转账功能,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贷款转至自己账户。

除了窃取和骗取客户资金,何赣平海利用客户的申请贷款资料自行伪造“委托支付”等资料向贵阳银行云岩支行申请贷款。2019年1月期间,周某某全额偿还贵阳银行贷款80万元。同年4月,何赣平利用周某某原有的贷款材料并伪造资料向贵阳银行云岩支行贷款80万元,该笔贷款放款至其伪造的委托支付方账户中。

一审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赣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55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何赣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8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被告人何赣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1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以盗窃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3万元。

二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何赣平不服,以“量刑过重,请求法院依法并结合上诉人实际现状减轻量刑判罚及贷款诈骗罪判罚罚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书显示,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基本一致。但对于原判认定的第5桩犯罪事实中,原判认定何赣平多次利用转账功能,在被害人邓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款项135万元转至个人账户,对该桩犯罪事实的金额原判认定错误。经核实转款凭证及相应证据,转款金额应为1323543元。

二审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何赣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8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上诉人何赣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552354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上诉人何赣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1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对其数罪并罚。原审被告人何赣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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