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恶势力团伙受审 女“老大”曾是司法局工作人员
扬子晚报 2020-08-29 13:30

8月19日至26日期间,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徐金霞等15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一案。记者了解到,徐金霞原本是金寨县一名司法局工作人员,却成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老大。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徐金霞系金寨县司法局原工作人员(女,2009年9月退休),长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2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徐金霞无视国家法律、漠视群众疾苦,违反职业道德及执业规定,在为他人代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利用当事人等多为法律知识欠缺的弱势群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列垫付费用、虚构借贷关系等手段,多次骗取当事人财物,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目的,多次指使他人实施虚假诉讼行为,严重破坏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

2017年至2019年间,徐金霞多次纠集被告人李国红、乐会斌、何义等人采取滋扰、威胁、恐吓等违法犯罪手段非法索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钱华、胡赛恩、钱昌焱、江守涛、杨仁玉、王良红、徐立平、汪洋受徐金霞指使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徐金霞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李国红、何义、乐会斌、徐世武、牛士安、蒋柏春的刑事责任;以虚假诉讼罪追究被告人钱华、胡赛恩、钱昌焱、江守涛、杨仁玉、王良红、徐立平、汪洋的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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