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 重要成效
新华网 2020-08-25 11:12

近年来,我国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有28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这是记者从农业农村部2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了解到的消息。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改革积极探索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了农民的集体资产权益,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产生深远影响。

近年来,这项改革在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中央明确要求,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65.5亿亩,其中宅基地面积1.7亿亩。

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各试点地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治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制定本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一些县市在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政府办名义出台指导意见,对外嫁女、新生儿、回乡退养人员、农转非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成员身份确认办法作出原则性规定。目前,全国共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

稳步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建立。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积极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各地用好用活扶持政策,探索出了多样化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19年,全国村集体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48.2%,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

韩俊表示,中央明确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全国有74.5%的村完成改革,70.1%的村领到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统筹安排进度,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规范程序,在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重点环节,落实好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要加强评估验收,让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新华社记者 于文静

编辑/刘洋-广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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