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大连女童遭男孩杀害民事案宣判 法院判决男孩父母道歉并赔偿128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10 16:21

8月1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大连10岁女童遭13岁男孩杀害民事诉讼案于10日下午宣判,法院判决被告蔡某某以及庄某某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万余元。2019年10月20日,大连10岁女童淇淇(化名)遭到13岁男孩小蔡杀害,据大连市公安局此前通报,小蔡已于10月24日被依法收容教养。事发后,淇淇的家属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起诉小蔡及其父母,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类损失100余万元。

大连10岁女童被杀案曾引发不少关注,淇淇在2019年10月20日被发现遇害身亡后,警方发现小蔡(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但因为加害人小蔡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当年10月24日依法对小蔡收容教养。

淇淇妈妈贺女士此前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说,她原来在小区里经营了一家蔬果店,小蔡家人也是店内常客,但此前他们并不了解对方。女儿淇淇也没有和男孩在一起玩耍过,事发至今,他们仍不知道对方为何杀害一个10岁的小女孩。贺女士说,淇淇遇害后,对方一家已经搬离原来的小区,小蔡的父母至今没有露面,也没有给他们道过歉。事发后,她已经不再经营蔬果店,淇淇父亲也放弃了原来开挖掘机的工作,一家人都靠以前的积蓄来生活。

在今年1月3日,淇淇父母随律师一起到沙河口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小蔡及其父母,要求进行民事赔偿。起诉状显示,起诉案由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淇淇父母请求对方赔礼道歉,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后事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00余万元。该案于5月9日开庭审理。8月1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淇淇父亲处了解到,案件于8月10日下午宣判,法院判决,被告蔡某某及庄某某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淇淇父母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蔡某某及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86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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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
编辑/董伟

最新评论
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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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就可以买到一条人命吗?才13岁就敢下毒手杀害一个无辜的人,那以后又会怎样呢?必须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才对得起死者。
08-10 16:30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