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起猎捕、食用野生动物最高20倍罚款,乱放生最高罚一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06 18:25
据“北京发布”消息,日前,《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细化了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中,条例规定,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属于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食用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擅自实施放生活动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从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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