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在程控交换机房工作时受伤,经医院诊断为植物状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职工受伤害部位为头皮血肿。家属认为人社部门仅对其头皮血肿情况进行了工伤认定,而未对脑部内伤进行认定,因此影响了工伤待遇,遂将人社部门告上了法庭。
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1日获悉,经北京西城法院法官的调解,人社部门最终向技工张先生家属送达了撤销决定书,表示将对张先生的工伤问题重新调查并作出认定。张先生家属亦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并向盛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据了解,张先生是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弱电组的一名技工,2019年7月11日,张先生在程控交换机房工作时受伤,医院初步诊断为脑干出血、高血压、肺部感染、腔隙性脑梗死、头皮血肿,目前为植物状态。后经用人单位申请,A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职工受伤害部位为:头皮血肿。
张先生家属认为人社部门仅对张先生头皮血肿情况进行了工伤认定,而未对脑部内伤进行认定,因此影响了工伤待遇,遂将人社部门告上了法庭。
西城法院行政审判庭的盛亚娟法官阅卷后,两个问题让她陷入深思:一是,本案原告是张先生的妻子和父母,虽然张先生目前属于植物状态,已经完全丧失了诉讼能力,但是仍然具有诉讼资格,其妻子或父母作为原告并不适格。
其次,本案认定的工伤决定亦存在问题,依据常识,张先生因头部摔伤已处于植物状态,必然脑内损伤非常严重,工伤决定书仅仅认定其头皮血肿显失公平。按照常规审理思路,本案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以张先生的名义重新起诉,再判决撤销工伤决定,责令人社部门重作。但这些程序走完至少也要半年时间,这对躺在医院急需获得工伤补助的张先生来说太漫长了。
简单结案不难,但如何通过司法手段实质性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各方当事人同意在盛法官主持下对案件进行调解。
4月13日,盛法官通过云法庭组织了线上调解。一方面,指出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中存在认定不全面的问题,引导其通过撤销方式自行纠错,并督促其尽快重新作出认定;另一方面,对原告释法析理、安抚情绪,尽早帮助其获得工伤补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人社部门当场向张先生家属送达了撤销决定书,表示将对张先生的工伤问题重新调查并作出认定。张先生家属亦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并向盛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办理行政案件15年来,我很少劝说当事人撤诉,除非能真正地实现案结事了。今天的案子我很欣慰,监督公权、保障私权是行政审判的本职,为老百姓最大程度地争取利益也是我的荣幸。”盛亚娟表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