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纲 聚保障之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纪实
新华社 2020-02-15 07:24


法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战斗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法为纲 为疫情防控注入法治正能量

坚持依法防控,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全面部署。

“要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防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习近平总书记2月10日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再次强调。

自上而下,法治成为同心抗“疫”关键词

1月20日,疫情蔓延警报响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月22日,湖北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随后升级为Ⅰ级响应。全国31个省区市纷纷快速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制定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相关人员健康跟踪管理,控制举办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管控……各地政府迅速依法采取一系列严格防控措施,以“严防死守”的姿态遏制疫情蔓延。

依法防疫,法治理念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

依法防疫,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到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疫情防控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

“我们要抓紧研究现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总结法律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及时补充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

最新消息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当前突出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依据,并强调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既是对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一场极大挑战,也是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次法治大考。

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隐瞒病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严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上海,新出台的有关决定明确个人隐瞒病史不仅追究法律责任,还将列入社会信用失信名单;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特别决定,明确要求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

全国普法办汇总整理法律规定,引导相关部门和民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中国法学会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集中攻关,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认为,坚持依法战“疫”,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防疫工作始终,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强大法治正能量。

持法为剑 执法司法全面发力护航战“疫”攻坚

罚款300万元,顶格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10个一盒的N95口罩,进价200元,却以850元一盒的“天价”出售,这家药店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疫情发生以来,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但也有极少数人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用违法犯罪手段敛财。

2月7日,江苏首例网络诈骗防疫物资案审结。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网络销售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我不该在疫情期间做出这样的事情,我对不起大家!” 在看守所内,张某痛哭流涕,悔过致歉。

同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对两起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以暴力阻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职务,并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胡某某、毛某某抢劫防疫工作人员并致其受伤,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执法司法的铁面庄严,彰显庇佑民生的温情。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政法机关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扰乱社会秩序类案件377起,干扰疫情防控类案件83起,妨害公务类案件55起;破获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刑事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破获涉疫情诈骗案件11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4名,追缴赃款660余万元……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的有效办法。

湖北省宣恩县39岁的徐某华,1月底从武汉回乡后不听劝告,同亲人聚餐、走亲访友,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导致41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多人确诊。2月6日,公安机关对徐某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曾经进出疫情高发地区、已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仍刻意隐瞒,放任病毒传播……这些行为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防范处置工作要求,并提出7类涉医违法犯罪情形将予以严厉打击。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更加重视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决不能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说。

筑法为堤 坚持践行法治破解更多疫情防控难题

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律如何规范公益慈善捐赠活动、乱捕滥食野生动物如何处理……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室负责人针对这些社会关切作出回答。

解疑释惑、定分止争,法律是准绳。

疫情大考下,越是情况特殊,越是要坚持法治思维。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公告,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连日来,各地先后明确要求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坚持疫情防控中的开放透明,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实现正能量信息的充分供应,让信息跑过病毒,才能增信释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说。

推动全民普法守法,方能凝聚起全社会携手抗击疫情的法治力量。

“各位乡亲们!不要看到天晴就在屋里闲不住!现在是疫情高发期,一定要小心!”连日来,在江西吉安井冈山市街头巷尾、村道小路,时时可见巡逻车载着小喇叭用方言喊话。

吉安市司法局局长周必勤介绍,当地使用客家方言进行疫情宣传劝导,进行专项法律宣传和教育,让防疫普法更接地气。

当前,各地法律服务热线对隔离封闭、职业暴露、防护用品质量等问题以及旅游、餐饮、劳动、房屋租赁等,提供24小时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加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公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为疫情防控营造法治氛围。

法治,正在成为全民战“疫”的公约数。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造谣传谣、制假售假、滥食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不聚集扎堆、配合体温检测、出门戴口罩就是守法遵规。

当前,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

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法治为纲,聚保障之力,亿万人民坚定信心、再接再厉、英勇斗争,胜利终可期!

编辑/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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