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位老人被“套路贷”套走70套房!
央视新闻 2020-01-18 17:04

原本只是“以房抵押”借款,但最后房子竟然被人偷偷过户卖掉了……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目前北京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进行公开宣判。

本想“以房抵押”借款 结果房子被人卖掉了

2018年8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毛纺北小区的李淑惠老两口被小贷公司的6名壮汉连拖带拽扔到了自家门外。68岁的李淑惠老人说,他们被赶出家门后,在快餐店和走廊都住过,经不起折腾的老伴儿很快住进了医院,于2019年春节去世。

那么,李淑惠老两口为什么会被赶出自家房子呢?起因是李淑惠老人经人介绍,说是在北京新元保健品公司,拿房本抵押贷款投资,既可以免费吃昂贵的保健品,每月还有投资额1%的利息回报,贷款的本息都由保健品公司负责。

2018年8月20日,她将价值500多万元的房子做抵押,签了27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在北京方正公证处做了公证。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办理贷款公证手续4天后,她的房子就被人过户,第6天就被人赶了出来。

同样,被人莫名其妙把市值1100多万元的房子卖掉的还有高磊。2015年11月,他以房抵押向小贷公司借了300万元,在北京方正公证处做了公证手续。每月他都正常还着利息,第6个月,当他要还本金时,小贷公司的放贷人却联系不上了。感觉情况不对的高磊去朝阳区不动产交易大厅查询,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两个月前已经被人过户。

诱骗签委托公证 受害者房产莫名被过户

原本只是“以房抵押”借款,最后房子被人偷偷过户卖掉了。在这个过程里,被害人完全不知情。那么,他们的房子究竟是怎样被过户的呢?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探长 杨应达:我们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发现是嫌疑人诱骗老年人签订了委托公证。利用委托公证,在老年人不知情下,把房产过户。通过合法的手段,掩盖了他非法的目的。

警方发现,被偷偷过户的房子一般都有三份公证文书:一是赋予抵押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二是全权售房委托公证,三是解押抵押公证。

在一份全权售房委托公证书上,记者看到受托人可以代办银行还款手续、代理房地产的解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产权证。代为确定房屋价格,出售房产,并代收房款等。

公证员、律师、民警等涉案

被害人贷款的数额一般连房产市值的一半都不到,却在短时间内被人强行过户,对他们强取豪夺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些老年人的房子,被过户到了特定的几家公司。通过查询法定代表人,警方发现他们都是林国彬团伙底下的几大骨干。

锁定林国彬犯罪团伙的同时,警方也锁定了涉案的北京方正公证处公证员王纯、齐玮、王俊杰、杨益,北京国立公证处公证员李铁林等9名公证人员,以及两名涉案律师和涉案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庞笑天等。2019年9月,北京警方采取集中抓捕行动,陆续将52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捕归案。

在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中,共有68名被害人,其中主要是老年人,被诈骗的房屋达70套,涉案金额数亿元。

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林国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套路贷”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指控,以林国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为名,采取欺骗、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诈骗被害群众,涉及金额数亿元。

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5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主犯林国彬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1名被告人中,有11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针对此类诈骗犯罪, 法官建议,老年人对社会上所谓的以房养老、收藏品投资等项目一定要慎重,最好做到不听不信、不参与。对于一些亲朋好友所说的用房子抵押贷款等,千万不要轻易答应。如果确实有资金需求,最好征询子女意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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