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近期包括张艺兴、马苏、李易峰、张雨绮、秦岚等众多明星人,都在相对集中的时间一同起诉一家名为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理由大多是私自使用明星照片的宣传,侵犯了肖像权。什么原因导致了一家公司遭到“半个娱乐圈”的控诉?
用明星长相做文章推荐整形套餐
12月26日下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在微博就被多位明星起诉一事做出回应,承认公司名下的更美微信公众号中,的确会使用一些明星的照片,但初衷是希望通过明星案例向大家科普医美知识,使人们理性看待医美。
面对明星发起的侵权诉讼,“更美”表示已经在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有的会和解,有的会逐步拿到授权。如果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接受媒体与政府的监督和监管。
北青报记者发现,“北京完美创意科技”名下还有一款名为“更美”的APP。该款APP以普及医美知识、推荐医美顾问及微整形网购为主。该APP称“目前其入驻了 8000 家正规医美机构和 20000 名执业医生,平台上累积了400 万份真人整形案例,覆盖全球 300 多个城市、 5 大海外国家和地区,帮助 3600 万用户不断变美。”
12月28日,记者发现,在该公司于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几天后,其APP中仍发布着诸多所谓的医美知识普及,众多娱乐明星的照片穿插其中,如“关晓彤解释自己是虚胖不是strong”里,推荐多款自体脂降低和颧骨整形套餐,“吴磊帅气不减,但其实脸上是存在一些bug”里,吐槽吴磊鼻头扁圆、人中长、没有上唇和下巴后缩。然后在吴磊照片下推荐了各种硅胶垫下巴、耳软骨垫鼻尖的整形套餐,不仅如此,迪丽热巴、杨幂、舒淇冯绍峰夫妇也被当做样本,用来推荐半永久仿真文眉套餐,汤唯被当做样本推荐双眼皮整形套餐。
记者注意到,该款APP发布的公号文章,大多以褒贬明星长相为由,推荐相应的整形医美套餐,短短十几分钟,除了上面所提及的明星,另外还有范冰冰、刘亦菲、陈乔恩、霍思燕、周冬雨、柳岩等多位女星文章,就连“女皇”巩俐和蔡明都难逃该app的“品头论足”。
北青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此前,因违规使用明星照片进行宣传,更美app曾被黄晓明、赵丽颖,靳东,李小璐,佟丽娅等多位明星起诉,大多数为其败诉。“更美”也已经对黄晓明、李小璐、靳东等明星分别做出了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赔偿。
同时在2017年8月份,该公司还因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受到北京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3万元的处罚。
协议称用户上传了照 APP就能直接拿走用
同时,记者还注意到,该款APP的用户协议显示: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站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信息内容)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转让给更美APP所有,您同意更美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
用户一旦发布照片,即意味着认可在更美APP及其相关平台中所上传的包含用户肖像及隐私部位的照片,可由“更美”用于相关平台的推广宣传及营销等合法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同时该肖像权的使用授权为无期限及无附加条件的使用。
如用户认为“更美”在某类宣传推广平台上对自己上述照片使用产生了不当影响,可通过更美APP官方客服电话或者论坛内投诉维权渠道要求更美APP对其进行处理,更美会根据用户所提要求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判断,并与之进行相应处理。
律师:未经允许 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照片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杨建磊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而更美APP在其文章中擅自使用公众人物的照片,以褒贬抨击的形式吸引公众眼球,并实现其推广或营销的效果,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及赔礼道歉等。
同时,对于其用户协议中所谓的“授权条款”及权利转让条款,系该公司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且明显存在免除了公司方的主要义务、限制了用户方的主要权利的情形,应属无效格式条款。
同时律师提醒网友,爱美之心人皆有,但在影楼、美容院和APP等拍摄和发布自己照片时,一定要注意隐私保护,看是否有“隐藏授权”,避免给日后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麻烦。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