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顺德区公安局11月19日通报,近日,勒流某市场被盗,一家水果店发现店里丢了一箱苹果、一箱雪梨和三个菠萝。
警方查监控发现,11月5日凌晨2点25分许,一名嫌疑男子摇摇晃晃举着两箱水果走了,其间,水果还掉落过。经过勒流派出所的调查,于11月6日将嫌疑男子蓝某(男,39岁,广西人)抓获。
令民警惊讶的是,在出租屋抓获蓝某之时,被盗的一箱苹果、一箱雪梨都只剩下半箱,三个菠萝也只吃剩一个,80斤水果,蓝某竟一个人吃了将近一半。
蓝某对其盗窃水果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而随着调查审讯的深入,民警发现,蓝某的盗窃行为远不止这一单。
11月5日凌晨,“吃货”盗贼蓝某度过了极其“忙碌”的一夜,事主黎先生11月4日晚间停放在市场附近的电动车被盗、事主莫女士11月4日晚间放在市场档口内的4条大草鱼被盗,这两宗盗窃案件均与蓝某有关。
原来,11月5日凌晨3时许,蓝某来到江义市场附近,盗窃了一辆停放在一商铺门口的电动车,再骑着电动车来到了附近的市场,盗窃草鱼。
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由于蓝某当时可能醉酒比较厉害,盗窃四条鱼花了1个多小时,贪心的蓝某从鱼池里拿出的四条全是大草鱼,每条重约7至8斤,醉熏熏的蓝某面对湿滑生猛又大条的鱼,显得智商“捉急”。
他先将两条用网袋装好的鱼放上车篮,结果大鱼一挣扎,把电动车都给弄翻车了,扶起电动车的蓝某气得对几条鱼拳脚相加,又是捶打又是脚踢,希望大鱼“老实”一点,再次把鱼装上车,结果去捡另一条鱼的时候,刚刚装上车篮的鱼又滑下来了,捡鱼、鱼挣扎滑掉、捡鱼、鱼掉下车、翻车......如此反复折腾了十余分钟,约5时许,蓝某才摇摇晃晃骑着电动车带着鱼回到了出租屋。
面对民警的讯问,蓝某狡辩自己记不清楚了,后又交代说,原先在市场买了坏了的苹果,于是心存怨恨,当晚喝了酒冲动之下实施盗窃。
目前,蓝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和追赃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当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