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出走 男子将81岁丈母娘推下水池 谋杀未遂获刑7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1-07 15:46

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11月6日消息,近日,贵州威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管某某系被害人苏某某(1938年出生)的女婿。管某某因怀疑其妻离家出走与苏某某有关,为此对苏某某怀恨在心。目前,被告人苏某某因谋杀丈母娘未遂而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9年4月12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管某某欲通过淹死苏某某的方法逼迫其妻回家,便来到苏某某家中,以从苏某某家的水池打水带回家“叫魂”为由,将苏某某骗至门口的水池打水,管某某趁苏某某弯腰打水之机,将苏某某推下水深60cm的水池中(水池口上端距水面高307cm,水池口上端距水池底部高367cm)后逃离现场。当日9时许,路人听见呼救后将苏某某救起。

苏某某于2019年4月12日10时47分到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5天,被诊断为右额部头皮撕脱等。经威宁自治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苏某某面部(右额部至右外眦外侧皮肤遗留疤痕)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管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管某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管某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结合上述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雅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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