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0月16日对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以及另外两项有关香港的法案和议案表示遗憾。
政府发言人表示:“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最佳安排,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四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权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亦继续有效。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人权和自由,亦必定全力维护。”
“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行政长官已在九月四日宣布,特区政府会正式撤回条例草案。”
“过去数月在香港发生连串示威及公众活动,部份活动最后演变成暴力违法事件,引致地区及民生设施遭到破坏,市民受到伤害。对此,警方一直保持克制,严格根据法律执法。警方根据武力使用指引,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在使用武力前发出警告,同时只使用适当的武力。警方执法行动的目的是为保障市民大众的生命财产,将违法人士绳之于法,尽快令社会恢复秩序。”
“同时,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正在审视自六月以来的一连串大型公众活动,包括警方采取的相应行动,以厘清相关事实,并拟备报告。监警会已成立国际专家小组协助有关工作。报告的内容将会公开。”
“在战略物品贸易管制方面,根据《基本法》,香港是单独的关税地区。我们一直按香港法律和国际管制清单全面执行战略物品进出口和转口管制并严格执法,亦会一如既往继续就此与美国及其他贸易伙伴保持紧密合作。"
“在政制发展方面,由’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是《基本法》订下的最终目标。要落实这个目标,社会需要在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围下,透过对话解决分歧,达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识。特区政府会审时度势,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推动政制发展。”
发言人重申,外国议会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