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监控画面,快递员司某挥刀砍向被害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供图
快递员司某将包裹擅自放入自提柜而接到了客户投诉,由此心生恨意,当街追砍客户,致被害人轻伤二级。
8月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8月22日,司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该院提起公诉。
2019年5月20日,快递员司某在未经陶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包裹放入自提柜而没有送至陶先生家中,由于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陶先生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找司某理论,并向司某所在快递公司投诉。
当晚,双方的言语矛盾升级,19时许,陶先生接到司某的电话后至小区门口“当面理论”。没想到碰面后,司某手持一把菜刀向其头部、颈部等处挥砍,致其受伤。陶先生避之不及,逃跑至另一处,司某依然穷追不舍。逃跑过程中,陶先生抡起一养车门店旁的停车桩试图阻挡,却被司某用刀砍坏。随后,陶先生再次遭到司某挥砍。
眼见自己快要撑不住了,陶先生看准时机将司某双手控制住。这时,周围不少人上前劝阻。听说已有人报了警,司某这才乖乖交出手中的刀给路人,停在路边等候民警的到来。
犯罪嫌疑人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辩称自己一方面因被客户责骂和投诉心生怨恨,另一方面因公司要求自己向客户道歉,遂将陶先生约出来,由于自己身材矮小,短信中对方又言辞激烈,去之前他不仅喝酒壮胆,还在路边五金店买了一把不锈钢家用菜刀防身。见对方身材高大,他来不及思考便挥刀砍上去。
然而,结合路面监控、证人证言,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司某挥砍菜刀的部位主要是头颈部,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身材较高,犯罪嫌疑人司某身材较矮,司某能够砍伤被害人头颈部主要原因是司某对着被害人的头颈部进行挥砍,并且在被害人逃跑、阻挡的情况下依然没有放弃挥砍,并将阻挡使用的停车桩砍破,从一处行凶后又紧追不舍到另一处行凶。从奔跑速度分析,犯罪嫌疑人司某穷追不舍,并非仅是吓唬对方,而是拼尽全力进行追赶被害人。种种行为证明,司某不顾被害人陶先生的生命,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
经鉴定,被害人陶先生遭受外力作用致体表单个创口长度10厘米以上,构成轻伤二级;头皮下血肿,头皮创口、面部软组织创,构成轻微伤。
2019年8月22日,犯罪嫌疑人司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