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消费者超过“限时”退订客房的,应综合多种因素合理确定退款金额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3-15 10:39

据最高法3月15日消息,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鲁某诉某客栈服务合同纠纷案”。

鲁某通过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在某客栈处提前14日预订了“十一黄金周”的三天两晚客房一间,并支付全部房费1281元。预订订单首页标注“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鲁某因未能购得前往目的地的车票,在客房预订成功两小时后即在线申请退订客房并申请全额退款。某客栈以鲁某的退订超过“限时”为由,拒绝退款。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客栈退还房费1281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某客栈在线接单,向鲁某收取费用,双方构成旅店服务合同关系。案涉“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条款虽在订单首页作出提示,但本案中,鲁某因未能成功购买至目的地车票,在预订酒店两小时后即申请退订,此时距入住日期尚有14日,某客栈完全具备再销售客房的合理期间和市场条件,因此若按上述格式条款履行,则会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不符合公平原则。本案应以某客栈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退订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当事人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责任。最终判决:某客栈向鲁某退还房费1000元。

最高法提到,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旅游市场持续火热,消费者通过在线平台预订客房已成为常态。拟定“限时退订”条款,是经营者提高订单成交率并降低经营风险的措施,但也因此产生纠纷。

本案判决综合考虑条款内容、合同履行情况、某客栈实际损失、退订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当事人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退款金额,有利于妥善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预订消费模式的完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相关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3-15
取消不可退订酒店 真不能全额退款吗
北京青年报 2025-07-07
网购酒店套餐遇照骗消费者应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北京青年报 2025-04-07
67岁老人订酒店因电梯维修无法上下12层申请退款遭拒绝 法院判决退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12
597元的酒店房间货不对板还不让退 平台预订酒店乱象调查
法治日报 2024-09-20
提前预定酒店,未入住却遇降价,订单“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款吗?
海淀法院 2024-06-11
提前预定酒店未入住却遇降价 女子因订单“不可取消”起诉索赔差价被驳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08
变相设最低消费 限时就餐催人走 按“套”卖的年夜饭让消费者叫苦不迭
法治日报 2024-02-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