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办主任郭兴旺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
郭兴旺说,检务督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专司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担负牵头推动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责任。
检察权运行、司法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政策供给不完备的原因,也有制度落实不到位、要求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026年,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聚焦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司法办案职权职责、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检察权管理机制等重点,通过进一步推动做实司法责任制落实与检察管理的紧密衔接,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使公正的实现机制和评价机制在检察机关很好地得以实现和落实。
一是推动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二是促进优化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细化完善职权清单和职责清单,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司法办案权责。做实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进一步明确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的主体、内容、方式、标准等,逐步做实“每案必检”。
优化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以案件办理质效和履职担当成效为考核导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实追责惩戒,克服畏难情绪,健全完善线索移送和集中管理机制,加强对调查处理意见的审核把关,统一标准尺度,规范案件办理。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总结运用专项督察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检务督察机制,研究部署常态化监督检查,推进解决司法责任制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促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持续深化完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