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顶亮着制式建筑垃圾运输警示灯,车身刷着正规的标识涂装,连冲洗环节都做得有模有样,谁能想到,这竟是一支“黑车队”。5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获悉, 城管部门已依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将线索移送公安交管部门。
日前,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在夜间巡查时,在丰台区大红门路遇到一队“伪装者”。几辆渣土车开进一处工地,装土、冲洗、驶出,流程看似滴水不漏。然而,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让这场“表演”穿帮了。几乎每辆车的号牌都被糊上了黏土,完全看不清楚数字,有的车甚至还用上了“翻牌器”,将号牌完全隐藏在夜色中。
执法人员没有打草惊蛇,而是连续多晚蹲点盯守,确认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这支车队的“常规操作”。
进一步调查更令人起疑。根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实行一辆车对应一份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但执法人员登录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后发现,该工地的电子运单数量极少,与夜间的运输规模完全对不上,甚至有些运输日期干脆“零记录”。
面对质询,工地负责人难以说清,执法人员调取工地内的夜间监控画面又发现“全部缺失”,只留存了白天的影像。
如此巧合,反倒让违规嫌疑进一步升级。目前,该工地涉嫌处置建筑垃圾未选择有资质的运输服务单位、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未按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置等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已依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将“黑车队”的相关线索移送交管部门进一步调查。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处置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委托他人处置建筑垃圾未选择有资质的运输服务单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吊销生活垃圾运输经营许可。
在城管执法部门以往查处的此类案件中,一些施工单位称,违规使用“黑车队”运输建筑垃圾主要是为了贪图利益,价格不到正规车队的一半,也不用签订运输合同。但殊不知,在执法部门全链条、全环节的监管下,这样的投机取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以及车辆驾驶人员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将影响到相关从业资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李涛
校对/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