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近日发布,新规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将如何引导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的绿色转型?
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10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对各有害物质的含量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强制性国标从限量、标识、检测三个方面明确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针对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
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
强标中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
现行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物质为6种,此次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管控物质扩增为10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介绍,新增管控的有害物质为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基于消费者健康、产业绿色转型及全球市场对接三大考量:
郭楠: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通常作为增塑剂添加使用,可以增加塑料的柔韧性和延展性,改善加工性能。但产品中如果超限值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在产品废弃回收处置时也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二次环境污染。进行源头管控,可为消费者健康“增加一道防线”。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更有利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便于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更好地开拓对接全球市场。
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很多,数量庞大。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包括: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手机以及电话机等12大类产品。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是否纳入达标管理目录,将电器电子产品划分为两类。王鹏介绍,Ⅰ类产品为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12大类产品,是实施管控的重点。
王鹏:这些产品所含有的10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同时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保证信息全面透明,便于消费者识别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的分类处理。12大类之外还有一些电器电子产品,我们称之为Ⅱ类产品,同样也有要求,也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同时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
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器电子领域的新产品不断涌现,种类更加丰富。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我国电器电子产业技术工艺水平的发展情况,针对更多新类别、新品种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有害物质管控调研评估,逐步将更多产品纳入达标管理目录,不断扩大管控范围,提高管控水平。
标准升级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
这一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由推荐性国家标准升格而来的,那么这份标准的实施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消费者在选购电器电子产品时又要注意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王玉环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守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是产业发展的“底线”与“红线”。
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国际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助力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测全球通行,减轻企业负担,便利我国出口贸易。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为确保企业平稳过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
“2”是指标准实施有2年过渡期。本标准将在发布2年以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是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不可以再销售了。
王玉环表示,新版国标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需要强制执行,标准正式实施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新版国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新版国标要求的产品依法处罚,确保电器电子产品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能否选购到符合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标识是关键。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电器电子产品时关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和中国绿色产品标识。
编辑/胡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