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税收优惠再延两年,年减税超千亿元
新华财经
2021-12-30 14:17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年收入不超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400元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新华财经)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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