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三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近视防控持续向好、总体见效的局面基本形成。与此同时,近视低龄化的问题仍然突出,影响视力健康的危险因素还广泛存在,家长的认识度和监督力度还不够,仍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携手推进。
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为53.6%;2019年,总体近视率下降为50.2%,同比下降3.4%。但受新冠疫情期间上网课等因素影响,到2020年底的时候,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又上升为52.7%。不过,与三年前相比,还是下降了0.9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关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如何进一步扩大“战果”,仍需思考。
为防控青少年近视,相关国家部委2018年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分别确定了6岁儿童、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的近视率控制目标。2019年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这些约束性指标。现在看来,落实这些部署已取得初步效果。
然而,有关部门也指出,近视防控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难点和堵点,近视低龄化的问题仍然突出,影响视力健康的危险因素还广泛存在,家长的认识度和监督力度还不够,仍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其中,近视低龄化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近视是不可逆的,一旦低龄儿童出现近视,从小学、中学到成人,有可能一辈子都饱受视力困扰,将影响生命的质量。
针对近视低龄化等问题,有关方面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立足早发现早干预、扩大典型示范效果、强化专业支撑、发挥卫生监管合力、开展全方位社会动员、统筹推进学校卫生工作。采取这些举措有望扭转近视低龄化、扩大近视防控成果。不过,如何解决“家长的认识度和监督力度还不够”,似乎还缺少相对应的解药,我们要力争补上这个短板。
在笔者看来,要提升家长认识度和监督力度,有必要明确家庭在防控近视低龄化方面的责任。虽然《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也明确家庭行动,如: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避免不良用眼行为、保障睡眠和营养等,但准确地说,这是一些防控指导,作为一种方案,缺乏权威性、强制性。
刚刚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家庭责任部分也明确,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这也有利于预防近视。但由于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有的家庭未必能领悟该法律的深厚内涵。是否有必要根据该法律制定专门法规明确家庭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责任,值得考虑。
由于0—6岁儿童的大部分时间在家庭,这个年龄段儿童也缺乏健康常识,所以,家庭应该成为防控近视低龄化的“主阵地”,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该成为儿童视力的“保护伞”。如果围绕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制定专门的法规,明确家庭在其中的养护责任、监督责任、教育责任等,有望强化家庭责任意识,避免某些家长把孩子交给手机、电视来“看护”。
文/张海英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