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一处群租房内,男子戴某因经济拮据向并不熟的室友小乐(化名)借钱,遭到拒绝后,他起意抢劫小乐,并用水果刀捅刺致小乐当场死亡。后戴某多次消费小乐账户内的存款并套现,共计21万余元。11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戴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今年23岁的戴某案发前无业。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某与被害人小乐分别租住于南京市栖霞区一出租屋内的两间房间内。2018年6月,戴某因经济拮据而起意抢劫小乐,并提前购买一把水果刀。案发当天,戴某进入小乐所住的房间,持水果刀捅刺小乐颈部、头部,致小乐当场死亡。随即,戴某找到小乐手机及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的钱包,带回其房间。后戴某把小乐的手机卡插入自己的手机,多次消费小乐账户内存款,并套现共计21万余元。
经鉴定,小乐符合遭单刃刺器刺戳致左颈总动脉破裂、头颈部等多处创口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戴某供称称,中专毕业后,他就四处打工,每份工作干的时间都不长。2018年3月他租住在南京市栖霞区一房屋室。这是一个群租房,共有四个房间,4户人平常不怎么来往。
2018年5月底,因女友怀孕,戴某就要筹钱结婚。但他自己没钱,也借不到钱。他估计小乐有点存款,就准备向他借。如果小乐不愿意借,他就打算来硬的。案发前几天,他还用手机在网上搜索“怎么杀人”、“杀人之后怎么办”等问题,并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
案发当天,戴某进入小乐房间跟他聊天,想熟悉一点再开口借钱。到了中午,戴某说叫外卖请小乐吃饭,并说自己房间里还有酒。他出门时,小乐说各吃各的。他就认为小乐不给面子,和小乐吵起来了。随后他回到自己房间拿了先前买的水果刀,将刀放在裤子后口袋里。回到小乐房间,两人先是吵,后来他推了小乐一下,两人就扭打起来。其间,刀掉出来了,他就拿起刀捅刺了小乐多刀。
戴某供称,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把小乐的房间窗户关起来、窗帘拉上,并用毯子盖在小乐身上。因担心天热尸体腐烂,他还打开了空调,并用挂锁把小乐房门锁了起来。戴某称,从小乐处套现所得的钱他用于准备结婚及其个人消费共计约21万余元。
案发20多天后,因为小乐的家属一直联系不上小乐,便去小乐的租住地寻找,后发现小乐已经死亡,他们随即报警。警方发现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将戴某抓获。在经过民警进一步讯问后,戴某供认其持水果刀将小乐杀害的作案经过。
庭审过程中,戴某对检方起诉指控的事实予以供认,但辩称他是自首。他的辩护人则提出,戴乐是坦白,请求从轻处罚。
南京中院认为,戴某以暴力方法劫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戴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戴某在公安机关已掌握其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后,再供述其所犯罪行,其行为依法不构成自首。戴某归案后能如实、稳定供述其所犯主要罪行,可以认定为坦白。但戴某预谋抢劫杀人、刺戳被害人头颈等要害部位十余刀、抢劫数额巨大、致一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且被害人无过错,戴某仅有坦白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戴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赔偿小乐的家属4.7万余元,退赔违法所得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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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
校对/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