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两级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宣传,使宪法宣传覆盖更广、样式更活;在陕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对前来参观学习的当地派出所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法治观念……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近日,全国各地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宪法最为重要的底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字里行间,皆是人民利益的体现、人民愿望的反映、人民权益的维护、人民福祉的增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对于“人民”两字的大写,也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民之所呼,法有所应。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是新中国首个带“典”字的法律,它有着“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生动映照。翻开这部法典,第一条中“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赫然入目。再往更广袤处看:经济发展再创佳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治理井然有序,健康事业长足进步……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细微且具体的,而与之相关的一个个活力满满、热气腾腾的场景里,都离不开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宪法所给予的强有力支撑。
“宪”的大写,“法”的立意,这两个关键字在一起,最能代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中国建设理念。“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制定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它的落脚都在一个个具体的“人”身上。在人们看来,宪法既是天空中高扬的旗帜,也是大地上坚实的脚步,它的每一次前行,都彰显着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完善。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让国家治理和百姓生活的水平得以不断提升。
“法”治为民,“宪”在出发。在法律的范畴里,宪法上“人民”概念的内涵既包括整体的人民,也包括个体的公民,两者是政治抽象与法律规范的辩证统一。正因为此,我们呼吁全体人民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宪法精神真正成为一个国家“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正为此而来——通过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宣传,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也将成为更多人的“思”与“行”!
文/吕涯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