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上海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既遂数、接报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4%、41.6%,保持“六年连降”。
发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上海警方日均拦截涉诈电话40余万通、短信40余万条;日均电话预警5.2万人次、上门劝阻1400余人次,日均避免损失450万元;累计阻断涉诈转账13万笔,避免损失约31亿元;共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1.4万余名,累计向受害人返还被骗资金超过3.7亿元。
上海警方表示,当前电诈手法仍在升级,引流方式逐渐向互联网平台、手机应用端发展,洗钱方式也升级为“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等方式。据统计,2024年上海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平均年龄37岁,发案数居前5位的分别是虚假购物、冒充客服、刷单返利、虚假招嫖、冒充领导熟人等。刷单返利类诈骗是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民众须提高警惕。
今年12月1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正式施行。据上海警方介绍,根据《惩戒办法》,惩戒对象将“一处违法,多处受限”。
据上海警方表示,惩戒对象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的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第二类是经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
具体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和信用惩戒三种。金融惩戒和电信网络惩戒就是保留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讯服务的基础上,限制其已办理的金融、通讯方面业务功能和不得办理新的业务,来达到惩戒目的。信用惩戒就是将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人员名单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公众进行公示,形成舆论震慑。
此外,《惩戒办法》还规定了根据不同惩戒对象实施不同种类的惩戒,针对上述第一类惩戒对象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惩戒期限为3年;针对第二类惩戒对象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惩戒期限为2年。上述所有的惩戒措施,惩戒到期后自动解除,并自动移出“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人员名单。
文/记者 李姝徵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