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三千元买淡干海参发现含糖量超标 自己写起诉状告商家胜诉获十倍赔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21 11:07

近日,在天津上学的大四法学生郭同学发视频讲述起诉海参商家胜诉走红网络。11月20日,郭同学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是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最近在写毕业论文时,想到自己首次起诉的经历,便整理成视频发到网上。大二时,他花3135.76元给妈妈买了250克淡干海参,结果发现海参含糖量超标,他作为原告自己写起诉状起诉涉事商家,最终胜诉并获得十倍赔偿。郭同学说,其实胜诉后,执行并不顺利,他一度想放弃,向专业课老师请教后才扭转局面。从发现干海参有问题开始收集证据到收到该案执行款,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法学生花3000余元买淡干海参怀疑收到假货 将海参送检取证起诉商家

11月19日,郭同学在网上发布一条视频并配文“大二法学生,法律初实践,严惩奸商!爽文剧情!”。视频讲述了他在2022年1月14日花3135.76元买250克淡干海参收到糖干海参,经检测收集证据,起诉并胜诉获得十倍赔偿的经历。网友看到视频纷纷点赞,有人向其索要维权教程。

据郭同学介绍,他在网店买的淡干海参是送给母亲的,在网上下单后直接送货到贵州都匀的家里。但母亲收到货后,吃了却说像假货,不像淡干海参,像糖干海参。据了解,这两种海参的加工方式不一样,糖干海参在加工过程中加入了大量糖分增重,售价较低,而淡干海参则没有人为添加物,售价较高。早在2011年,我国卫生部在给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关于糖干海参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就明确,生产经营干海参不允许使用除食盐以外的其他食品添加剂。

为明确自己网购的海参属于哪一种,2022年1月24日,郭同学选择把海参送到检测机构检测。据检测报告显示,在水溶性总糖这一项,检测结果是7.3g/100g,超过淡干海参“水溶性总糖含量≤3g/100g”的标准。郭同学表示,这款海参价格那么贵居然还是“假的”,他无法忍受,直接找店家理论,但对方不承认,并认为他用假质检报告敲诈勒索。据郭同学发布的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称,店里的货全项目检测合格,糖超标绝对不可能,想退货退款也不可能。“我一开始想协商处理,但他(店家)根本不理人,而且态度十分的嚣张。”作为一名法学生,郭同学决定通过起诉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人在天津,收货地在贵州都匀老家,他向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海参商家。

法学生自己撰写起诉书胜诉获十倍赔偿 法院认定涉案海参不符合标准

作为法学生,郭同学在相关法律知识上已有一些了解,但作为原告起诉别人,这还是第一次。初次自己撰写起诉状,他很兴奋,提出了希望商家退回购物款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款、商家承担600元检测费及该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随后,他回老家向都匀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2022年5月18日,该案在法院立案。2022年11月7日,他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开庭审理。2023年1月,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郭同学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首先,被告商家经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对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的放弃,再依据原告提交的《检测报告》载明内容及GB31602-201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第3.2条理化指标:“水溶性总糖含量≤3g/100g”的要求,被告商家销售的干海参水溶性总糖量为7.3g/100g,超过国家干海参水溶性总糖量规定上限。被告商家收到相应货款后,向原告交付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要求的干海参商品,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退还货款3135.76元的违约责任。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被告商家贩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原告要求其支付购货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商家退还货款3135.76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承担检测费600元、诉讼费和公告费1278元。

当事人:胜诉后执行不顺利一度想放弃 向专业课老师求助后才扭转局面

郭同学告诉北青报记者,这场官司虽然胜诉了,但胜诉的喜悦并未持续太久,因为被告商家的网店突然变更经营主体,财产也被悄然转移了,法院执行判决并不顺利。“我自己也一度想放弃,时间成本实在太高了,这一折腾就是一年多。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真的不知所措,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

迷茫之际,郭同学向教他《物权法》的老师求助。他说,老师不仅给出了有价值的建议,还帮他查找类似案例的相关资料,这才让他扭转局面。“我们分析了案件执行中的难点和利弊,觉得被告人的痛点在于网店流水。我自己写材料向法院申请网购平台协助调查,申请关闭被执行人的网店,在此压力下,商家才配合执行。”最终,在2023年6月21日,郭同学收到了该案件的执行款36371.36元。

郭同学说,起诉的时候他还是一名大二的法学生,如今已经大四了,目前正忙于写毕业论文。近日,他在写毕业论文时想到这次法律实践经历,便把这个过程整理成视频发到网上。除了点赞外,也有网友在评论区提出疑问,“如何证明送检的是卖家发的海参呢?”对此,郭同学表示,证据收集和保全是其胜诉的关键,学校有相关专业课程,他上过,而且平时自己购买贵重物品也有录像意识。“收到货物后,我录像了,在送检的整个过程中我也都录像了,而且保证录像不中断、不剪辑。我也建议大家如果网购贵重物品,比如手表、品牌大衣、项链等可以在收货时进行录像,发现问题后也对封存过程进行录像,不要中断或剪辑,这样事后维权可以保证我们提供的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此次胜诉对郭同学而言,不仅是一次成功的专业实践,还加深了他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他表示,没想到自己发布的视频这么多人关注,浏览量已经近500万,点赞也超过10万,他很有自豪感。此外,在他起诉、维权的过程中,法官、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很尽心尽力地帮他。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学生,他打算考研继续学法,以后也希望能成为一名法官。

实习生 刘梦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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