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人捡走 归还时竟已恢复出厂设置 法院:捡拾者赔偿手机主人15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25 17:08

手机主人在游玩时弄丢的手机被另一人捡走,主人报警后,拾取者虽然归还了手机,但手机已恢复出厂设置。后手机主人将拾取者诉至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10月25日从天津市高级法院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在法院调解下,拾取者向手机主人赔偿1500元。

据介绍,原告及家属在津南区某商业广场游戏厅内游玩,因游玩太尽兴,将手机遗忘在游戏机台面上。待返回游戏厅寻找时,却发现案涉手机已丢失。报警后,经民警调取游戏厅监控发现,案涉手机由被告拿走。经民警与被告联系,被告当晚即将案涉手机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原告领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已经被刷机、恢复出厂设置,因丢失重要数据,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4000余元(购买手机原始价格)。被告认为自己并非偷窃,仅仅是捡到物品,且将捡到的物品及时交还公安机关,原告的手机也失而复得,因此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或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案中,尽管被告已将拾得的遗失物送交给公安机关,但其恢复出厂设置的行为具有损毁手机的主观故意,故被告应当就拾得的手机修复(数据恢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手机在遗失时已经使用2年,手机市场价值已经有较大的贬损,故原告主张按原始购买价格赔偿损失金额不具有合理性。经法院释法明理、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5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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