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认定“AI换脸”短视频知产侵权
法治日报 2024-07-04 19:27

进入某短视频平台小程序“某颜”,上传人物照片后可“一键换脸”成古风短视频主角,殊不知原视频涉嫌侵权。日前,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案,小程序制作公司未经授权,直接将摄影师拍摄的古风短视频当“AI换脸”模版,法院判决公司侵害摄影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7500元。

据了解,此案原告陈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13段古风短视频,时长10秒左右。被告上海网络科技公司运营小程序“某颜”,内设“一键换脸古风汉服”板块,其中有13段短视频与陈某发布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异,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基本一致。

面对这种将原告视频“换脸”后再上传至应用软件的行为,是否侵权、又侵犯哪种权利,这些都是新技术发展中带来的新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原始视频素材是古风人像写真视频,在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体现独创性,受著作权保护,且发表在先,被告存在接触可能性。被告提供的涉案视频仅通过AI算法进行局部替换合成,保留原始视频素材的实质及核心表达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

被告未经摄影师授权,擅自以盈利为目的,为用户提供平台、素材和技术制作“换脸”视频,使不特定公众能随时通过“AI换脸”使用他人作品,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被告于诉讼中认识自己可能构成侵权,并积极配合整改,删除涉案视频,重新上架小程序。在此基础上,被告接受法院合规建议,积极整改并获得原告摄影师的谅解,法院综合各类因素,做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此类“AI换脸”软件热度颇高,除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外,记者从嘉定法院获悉,“AI换脸”还可能侵害他人人格权权益,如破坏肖像与主体的同一性,侵害他人肖像权;对“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等。

“随着以算法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通过司法裁判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边界,平衡技术创新发展和权利保障之间的冲突,有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嘉定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章国栋说。

文/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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