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恶意摆拍,让造假者无可为不敢为
工人日报 2024-01-12 20:24

“如果你真的爱我的话,就不用在意孩子是不是你的。”“月薪低于两万的不考虑,不然以后养不起孩子。”

近日,一段“女子挺5个月孕肚征婚”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孕妇”“征婚”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戏剧张力已经拉满,再加上女子在视频中频频“语出惊人”,这段视频很快引起了网友关注。

1月11日,重庆江北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自媒体博主陈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网购孕肚道具,乔装孕妇自导自演相亲场景,制作有违公序良俗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陈某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此情此景,如此熟悉。去年12月,一博主发布“给住院婆婆吃泡面”的短视频引发热议,随后该博主承认画面是由自己的母亲配合摆拍而成,目的同样是为获取流量和粉丝。不久,公安机关对该博主林某某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对其造谣使用的网络账号永久关停。

流量不是天生带着贬义。网络时代,一座城市想要被游客选择,一个政务新媒体想要出圈,一个自媒体人想养活自己,都离不开流量。可是,获得流量的方法,却有高超与低劣、合法与非法之分。

类似被查实为摆拍、虚构的短视频,不少是以有违常规的内容、发表明显具有挑逗性的言论,进而拉踩引战来获得关注的。毫无疑问,在视频发布前,发布者就很清楚自己的“表演”会引发争议和恶评,但显然他们觉得,黑红也是红,只要能引来流量,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这些人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突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也踩到了法律的红线。

虚假视频上网,一来混淆视听,传播错误观念;二来对网络整体生态产生消极影响,当网友一次次经历反转,一次次感觉被误导被欺骗,他们对互联网的信任程度也会一点点下降。尤其要指出的是,能够被辟谣的都是引起了较大关注的摆拍视频,那些藏在网络阴影处的谣言还不断在被人轻信。

依法惩治恶意摆拍等虚假视频显得十分必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陈某和林某某被行拘,会不会让一些有为流量铤而走险念头的人,掂量掂量可能付出的代价呢?

摆拍不是不可以,但要守规矩。去年七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专门提到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要标明,且不能是违反公序良俗或者侵害别人权利的内容。

也是在去年,多个短视频平台上线“虚构”“演绎”等标识功能,对于发布内容时未主动注明又刻意利用虚假摆拍获取流量进行不当营销的账号,平台将进行取消互动功能、清除粉丝直至关闭等处罚。

其实,在网络上,靠拍优质内容获得流量的创作者不少。这些视频有创意、有智慧、有想法,其背后都是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那些挑战公序良俗拍虚假视频的人未必不知道这条路,但和线下世界一样,他们就是忍不住要走“捷径”。

要刹住恶意摆拍之风,一方面要让“良币驱逐劣币”,让优质创作者获得该有的回报,使造假者无可为;另一方面则要以法律法规为震慑,让造假者不敢为。这样,流量才会真正成为神奇的力量。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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