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财经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今天出台 五方面内容备受关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8-04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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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2年的独立董事制度的首次全面改革正式落地。

8月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最终版,并将于9月4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修改完善后的《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市场人士将修改完善的“独董办法”称为“独董制度2.0”。市场认为,其重点突出了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其具体内容规定得相当明确——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其中,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一般董事的任职条件,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专业知识,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良好的个人品德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董办法》包括五大内容

据了解,修改完善后的《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并对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品德作出具体规定。改善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建立提名回避机制、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等。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

第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等三项职责,并可以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聚焦决策职责,从董事会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提出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要求。明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平台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等。

第三是明确履职保障。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独立董事履职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予以配合,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

第五是明确过渡期安排。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设置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述事项与《独董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

明确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独董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独立董事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独立意见等。

在《独董办法》内,对独立董事履职平台进行了详细明确。一方面,披露关联交易、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作出反收购措施等三类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另一方面,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任免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四类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此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薪酬等事项应当由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独董办法》不仅健全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还进一步健全了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并且特别提到,上市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独董办法》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独董办法》还明确独立董事行政处罚的免责事由。独立董事能够证明其已履行基本职责,且存在审议或者签署文件前借助专门职业帮助仍不能发现问题,上市公司等刻意隐瞒且独立董事无法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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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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