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钓友没钓到鱼 沿河堤打鸟获刑
武汉晚报 2023-06-07 13:30

6月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鹏做客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与大家交流如何依法保护环境。其间,张鹏披露了一起偷猎引发的环境保护案。

钓友顺路打14只斑鸠获刑

两年前,武汉钓友王某、卢某、谢某相约到汉南区通顺河钓鱼。钓鱼无果后王某提议,不如拿他的气枪打鸟。卢、谢二人同意后,三人收起钓竿,开车沿通顺河河堤打鸟。警方接群众举报赶来将三人抓获。经查,三人一共打了14只斑鸠(其中王某打了13只),6只为珠颈斑鸠,8只为山斑鸠,均为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案发后,检方对王某提起公诉并对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被告王某、卢某、谢某共同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200元。

案件宣判后,三名被告均表示,钓鱼不成,本想打几只鸟回去,没想到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违了法,真是后悔。

打鸟违法,吃鸟也违法

打鸟者违法,那只吃不打违法吗?在直播中,有“嘴馋”的网友询问。张鹏回答,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可能涉嫌违法,会被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有网友问,经常看到有人在湖边、江边钓鱼,这个是否违法?法官回答,如果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出于兴趣爱好钓鱼不违法,但是不应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钓鱼。针对长江大保护,我们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还提出了“长江十年禁渔”,就是要对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渔,让长江休养生息。

把自己养的宠物放归大自然违法吗?有宠物爱好者询问。法官回答,如果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所以,我们一定要对饲养的、从国外进口的宠物进行辨别,不能擅自放归大自然,以免破坏生态环境。

邻居装修太吵涉嫌噪声扰民

直播中,一名网友问,邻居白天在家里装修影响我休息,属于噪声污染吗?法官回答,扰民的噪声分贝限值,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噪声污染标准是45分贝到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声扰民。

另一名网友问,小区附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很大,怎么处罚?

法官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的排放限值。

楼下垃圾站太臭也属于污染

有网友问,楼下垃圾站的臭气属于大气污染吗?对此,法官进行了详细解答,垃圾站的臭气属于恶臭污染物,常见的恶臭成分主要有三类:含硫化合物、含氮化合物、含碳、氢、氧化合物。恶臭污染物多为复合形式,各组分强度与污染物种类、浓度有关。

为确保良好生存空间及人们身心健康,要有效控制垃圾站的臭气污染。臭气排放浓度需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垃圾中转站的选址不得选在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有网友问,楼下餐馆油烟大,家里不敢开窗,属于大气污染吗?

法官明确地答复,排放油烟产生污染属于大气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业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文/陈勇 邱实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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