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迪拜、目标宝妈,诈骗2500余万:检方对15名被告人量刑建议均在10年以上
扬子晚报 2023-05-12 11:32

犯罪集团藏身迪拜,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将罪恶之手伸向“宝妈”,15名被告人在不到1年内诈骗达2500余万元……5月11日下午,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扬子晚报记者现场旁听了长达近5个小时的庭审。公诉人对15名被告人给出的量刑建议均在10年以上,该案将择期宣判。该案承办法官、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平表示,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社会危害性特别巨大,本案涉及的约180名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人均被骗13万余元。

团伙集中在迪拜作案,以刷单发放红包为诱饵

扬子晚报记者旁听庭审获悉,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黄某等15名被告人先后在他人的纠集下,集中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首府迪拜市,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通过投放互联网兼职广告,由“拉手”将被骗群众拉入指定微信群,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引导被骗群众注册第三方APP充值骗取钱财。犯罪集团成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按诈骗所得计算个人提成。目前该案15名被告人共诈骗被害人约180名,诈骗资金达2500余万元。

在迪拜,这15名被告人分属于三个“业务”小组,黄某和许某是其中两个小组的组长。根据被告人在庭审中的供述,组长除了基本工资,会根据全组的“业绩”,在扣除诈骗款项中50%-60%的成本后,对剩余的利润部分按一定比例获得提成。而组员则分为“导师”和“炒群”相互配合,获得基本工资以及个人诈骗利润的提成。此外,该诈骗集团内还有若干其他小组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提供“客户服务”等。在各组组长之上还有主管、股东、老板等。

2022年7月下旬,犯罪集团头目及部分骨干返回国内,公安机关出动230余名警力赶赴全国21省市实施抓捕,先后抓获100余人。

诈骗对象主要是全职宝妈,有的想回国被阻挠

“他们的主要诈骗对象是全职宝妈,针对她们没有固定收入又想赚钱补贴家用的心理,打着‘做任务,赚佣金’进行刷单诈骗”。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成华告诉记者,针对宝妈的诈骗占到了该案诈骗数量的一半以上。该诈骗集团每隔大约一个月时间,就会更换用于刷单诈骗的APP名称,一般用的都是环保主题。

在庭审中,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护照被统一保管,外出时要向组长请假,工作时手机上交,平时更是有外国保安看着他们。有被告人还称自己看到有人因不服管理而被殴打。

想要“辞职”回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诈骗团伙的管理者会以各种方式进行阻挠。张某是此次受审的两名女性被告人之一,她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本来在2022年过年时就提出辞职,但被上级以“工作未满六个月”为由拒绝。还有一名被告人称,自己曾在东南亚做过网络博彩,被几家电信诈骗“公司”转卖后到了迪拜。他说自己在此过程中背上了债务,因此一时无法回国。

不少人赃款挥霍殆尽,量刑建议均在十年以上

根据检方指控,通过精心安排的话术和培训,这些被告人在迪拜获得了数量可观的非法收入。组长黄某供诉,自己在此期间总共拿到了60多万元。有一名被告人盯上一名南京的受害人,仅用三四天的时间就从对方那里骗得了580万元,这也是该案中数量最大的一笔诈骗款项,为此他拿到了一大笔提成。面对这些不义之财,有被告人选择将除往返机票等花费外的大部分收入购买基金进行理财投资,但更多的被告人则是将赃款用于吃喝及挥霍享乐。

法庭上,公诉人表示,该案1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发布兼职刷单虚假信息,设置完成任务充值获得高额返利的骗局,骗取不特定对象财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综合考虑相关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情节,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被告人许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4万元。对于13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均在十年及十年以上,并处相应罚金。公诉人同时表示,如果被告人继续退赃,公诉机关可以酌情考虑调整量刑建议。

文/万承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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