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今年起按无形资产成本200%税前摊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3-30 19:45
国家税务总局3月30日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其中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据悉,此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并作为制度性安排将长期实施。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政策进行了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据悉,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该政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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