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原办法月底废止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3-16 20:49

强化资源统筹、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3月16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修订并发布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将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责任主体与职责、组织与申报、立项管理、实施管理、综合绩效评价管理、信用管理与监督、附则共8章40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优化项目(课题)团队遴选方式,项目团队可通过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方式承担项目(课题),并建立科研人员投入研发工作时间统筹机制。同时,完善项目(课题)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明确了主管工程师、专业机构等相关管理责任、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课题)负责人直接责任,在管理各环节推行承诺制。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表示,《管理办法》的修订强化了资源统筹,项目(课题)组织坚持发挥政府作为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关键问题,并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科技供给与实际需求精准对接,探索实施重点项目群,系统化布局攻关任务。同时,规范组织与申报、立项、实施、综合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管理,并加强执行、监测和跟踪评价。本次修订还突出以人为核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简化管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减少各类基础信息反复填报。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2023年3月31日前实施期满的项目(课题)原则上不适用修订后的《管理办法》;2023年3月31日新办法开始实施后,尚在执行期的项目,由承担单位、科研人员统筹考虑实际情况,并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新办法,涉及需项目管理部门同意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2023年3月31日后立项的项目(课题)均按照新办法执行。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编辑/李晓萌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