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区域外住房不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贷款无需提供保证人,二手房交易申请贷款无需提前过户。自11月21日起,宜昌新一波公积金红利来袭。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这次政策调整涉及“认房”政策,今后在核定房屋套数时,仅根据所有借款人宜昌区域内登记的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房屋套数。他举例说明:小张户籍所在地为襄阳,工作所在地在宜昌(在宜昌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襄阳有一套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因工作原因,需在宜昌购买一套自住住房(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均符合)。此次政策调整前,小张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三地房查,即:襄阳市(户籍所在地)、宜昌市(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房管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由于小张在襄阳已有一套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宜昌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在政策调整后,小张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可正常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套数的情况下,小张无需提供纸质房查材料,即可被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与此同时,宜昌公积金中心再次为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贷款条件“松绑”。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商品房期房时,只要任意借款人在单位正常、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也无需提供保证人。至此,灵活就业人员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已实现全房型“松绑”。
当前,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原房屋产权人往往需提前结清贷款,解除房屋抵押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买方在完成过户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成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拦路虎”。这次政策调整,宜昌公积金中心推出了新举措: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提前过户。即在二手房交易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可以先申请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抵押权办理到位后发放贷款。这意味着房屋出售方无需再担忧买方先过户贷款却悬空的问题。
编辑/刘洋-广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