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双师型”队伍,夯实职教基础
光明日报 2022-11-03 10:00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职校要着力打造一批德技双馨、创新协作、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加快职业教育和“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明确“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教师企业实践时长每年不少于1个月,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纳入专业课程教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就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这一目标的设定,为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改革职院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提供了动力。

所谓“双师”,是“教师+技师(工程师、会计师、律师等)”的简称,要求职业教育教师既懂理论知识,又掌握专业技能,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其实,早在2017年,国家层面发布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就提出,要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度明确要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

办好职业教育,建设“双师型”队伍是必然要求。职业院校要坚持职业教育定位,同时保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教育投入。由于“双师”对教师要求更高,加之职业教育要推进产教融合,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因此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理应高于对普通教育的投入。从全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约为普通教育的3倍。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把职业教育定位为与普通教育平等发展的类型教育。把职业教育建设为类型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要对标高质量职业教育,保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切实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技能课程体系建设,并改革对职业院校办学的评价,关注职业教育办学过程。值得指出的是,对职业院校的办学评价,不能只看就业率或升学率,而要从重视终结性评价转向重视过程性评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这离不开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具体行动,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进而全面建设技能型社会,以此拓宽我国学生的成才选择,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文/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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