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无袍法官”如何参加案件审理
扬子晚报 2022-10-14 09:29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展现了其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人民陪审员也被百姓称为“无袍法官”,如何能够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将参加何种类型案件的审理?本期《法治周刊》将带你了解这些问题的答案。

人民陪审员融入朴素的公平正义理念,提供专业知识

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消防支队水上大队城南中队副班长谢勇,在抢险灭火过程中不幸坠楼,壮烈牺牲,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被告曾某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牺牲的事实。该微信群共有成员131人,群内多人阅见曾某发表侮辱英烈言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随机抽取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参与审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分别是退休人民教师、电视台编辑、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员,来源组成较为广泛。

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就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主动发问,充分结合朴素的公平正义理念,以社会公众的视角对事实认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和认可度,有力促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该案入选“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

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某与丈夫李某因不孕至无锡市某医院诊疗,要求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成功培育胚胎,待女方身体条件具备后准备进行移植。2019年,丈夫意外身亡,陈某要求医院继续完成胚胎移植手术。

法院从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管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两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审理本案。因现行法律对胚胎性质无明确定义,加之医院是否有权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这一问题存在争议,案涉家庭伦理和风俗,审理难度较大。本案两名人民陪审员来自高校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和民政局,提出了贴近社会公众朴素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的评议意见,增进了裁判的社会认可度。法院最终作出支持原告诉请的裁判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员是如何产生的?

也许很多人想知道,如何能够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呢?据介绍,首先,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因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记者从南京多家基层法院了解到,法院会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发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从几家法院最新的公告看,均采用了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人民陪审员参审哪些案件?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法院审判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第一审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文/万承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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