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遏制“霸屏广告”需要多方发力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21 16:15

近年来,“霸屏广告”是我国网络安全重点治理对象之一。当前有用户反映,手机反复弹出广告,既无法关闭又找不到源头,严重影响使用。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9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正在使用手机时突然弹出一条广告,占据整个屏幕,不想看却又关不掉,无论进行任何操作,手机都没有反应。这就是遭遇了“霸屏广告”。一个“霸”字,将广告的无耻嘴脸展现的淋漓尽致。不少市民不胜其烦,把所有可疑软件卸载了都无济于事,甚至杀毒重启后,广告播放频率不降反升。

民法典赋予公民享有生活安宁的权利,其中不被打扰就是安宁的核心原则。《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霸屏广告”严重影响手机正常使用,扰乱了公众的工作生活,必须全社会形成合力予以遏制。

首先,厘清法律责任。“霸屏广告”属于弹窗信息,即将于今年9月3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对此划出了更清晰的监管红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弹窗信息应当显著标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霸屏广告”的行为,显然属于恶意干扰用户关闭弹窗,有悖于一键关闭的要求,推送服务提供者必须进行纠正,否则就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如果通过“暗埋”恶意代码,劫持设备系统,进而增加广告播放量,牟取不法利益,还可能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被追究刑责。

其次,斩断传播路径。据警方调查,不法分子常斥资在一些高流量网络平台上投放广告,利用平台监管漏洞,对其已“暗埋”恶意代码的非法应用软件进行扩散。去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虚假违法广告,完善发现、处置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广告推广以及在广告服务中植入恶意代码或者插入违法信息的技术措施”。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罚。明确平台的主体责任,扮演好“守门人”角色,有助于斩断“霸屏广告”的非法利益链,实现源头治理。

此外,提高防范意识。“霸屏广告”的受害者以老年用户居多,一方面老年人网络安全警惕性低,恶意软件打着安全提示的旗号,以“有病毒”“内存严重不足”为由,诱导老人按照提示下载;同时,维权意识和能力比较弱,对“霸屏广告”无可奈何,不法分子通过大数据画像,对其采取最为频繁的广告推送策略,加重侵扰程度。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应用商店或官方渠道下载应用软件,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一旦遭遇“霸屏广告”,公众应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形成“霸屏广告,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秩序。

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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