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给予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报
2022-07-12 21:0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对生物谷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规事项作出处理,给予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沙江”)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生物谷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贺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给予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通过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3.56亿元,日占用最高余额为2.77亿元。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计委托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金额达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购买理财行为亦未披露。针对前述资金占用事实,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归还资金承诺未全部履行。
对于公司前述违规行为,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向本所报告重大事项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未能忠实勤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就此,北交所做出上述处罚。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将坚决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切实严肃市场纪律,压实中介机构职责,努力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及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保驾护航”。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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