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600元结果把自己送进班房,这种事还做吗?
齐鲁壹点
2022-06-24 08:35
前不久,山东省禹城市公安局莒镇派出所通过一起案件了解到,受害人的资金转入了张某名下的银行卡。之后,警方顺藤摸瓜,最终成功锁定了张某的落脚点,2022年6月14日中午,在外省某市的一个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今年5月份,有人通过微信群加张某为好友,许诺使用张某的银行卡进行转账可以给其4000元佣金。手头拮据的张某在明知对方可能使用其银行卡收取、转移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在5月23日与对方见面,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并提供密码和刷脸帮助,卡内涉案总资金流水40余万元。
张某在明知对方可能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了4000元小利主动向犯罪分子提供了银行卡。然而,最终他并未得到对方承诺的4000元佣金,对方只给了他600元路费便音讯全无,因贪图小利陷入犯罪深渊,犯罪嫌疑人张某后悔不已。目前,张某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个人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请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莫因为“与人方便”或贪图小利,随意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资金账户、银行卡和手机卡等;更不要因贪图利益,出售或买卖银行卡,使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诈骗、赌博等犯罪集团的帮凶,深陷违法犯罪的深渊。在涉及个人信息和利益安全时,也务必保持十二分警惕,若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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