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男子花8万与前妻复合失败 婚恋公司被判定违约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20 20:23

男子与亲外甥谈恋爱被骗100余万,女子网恋高富帅被骗112万,热恋半年发现女友竟是亲舅妈,花20万婚介费找的男友是婚托……乍一听,这些新闻有些不可思议,但却又是身边真实发生的事例。网恋有风险,如何解决恋爱婚姻这一头等大事?不少人选择将希望寄托在婚恋服务平台,但殊不知憧憬的甜甜恋爱可能笼罩着阴影。

花20万找不到心仪对象 他把婚恋平台告了

余某与某公司签订第一份《VIP会员服务合同》,由某公司为余某提供红娘服务,该公司承诺按照余某的择偶要求提供包括网络服务、人工服务、高端一对一服务,不少于10人次的约见安排等服务,服务费总计101000元。

该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法定情形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于超过部分违约方还应进行赔偿。

后余某再次与该公司签订第二份服务合同,约定安排不少于12人次位约见等服务,合同服务费总计138 800元。双方均确认签署第一份合同后,该公司为余某安排了3人约见;签署第二份合同后,该公司为余某安排了5人约见。

余某认为该公司多次更换红娘,婚介师不具有从业资质,推荐人员与其择偶标准严重不符,除安排约见外,该公司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该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余某丧失对其的信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该公司提供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违约责任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标准过高。故余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全部服务费及资金占用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现有证据难以认定该公司在履行涉案两份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根本性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考虑婚介服务具有人身属性,在余某明确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涉案合同不宜强制履行。故在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下,法院对余某要求解除涉案两份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期内,非因法定情形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于超过部分违约方还应进行赔偿”,该违约责任条款非加重对方责任、减轻或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而是适用于双方当事人,故余某提前单方解约,应当受到该违约责任条款的约束。

庭审中,余某明确提出违约金标准过高且该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法院对违约金数额酌情予以减少,并在抵扣公司应退还费用后,判决该公司退还余某剩余服务费用14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高艺林解释,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会员信息与实际不符 平台被判违约退款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约定王某个人档案信息、择偶要求、红娘服务内容等。合同履行中,该公司为王某提供了约见服务。

王某向其支付服务费16300元。后王某经官方客服了解到自己手机号绑定的年龄、户籍地、收入等信息并非本人实际情况,且红娘并未通过官方APP正规流程为自己提供约见服务,亦没有让自己行使对约见满意度打分的权利。王某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服务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从该公司提交约见人选资料来看,有2名约见人选的年龄均不符合王某在《服务合同》中明示的择偶年龄范围;该公司提交的《调查表》虽有王某签字,但见面满意度一栏、红娘满意度一栏均无王某的打分,因此《调查表》不足以证明该公司提供了符合约定的约见服务。其次,从王某提交的相关录音证据看,该公司客服人员在电话中确认的王某个人信息与《服务合同》所载在居住地和年龄方面存在重大差错。

鉴于涉案《服务合同》属于婚恋服务合同,相关个人信息的确定对能否充分匹配符合条件的约见人选具有重大影响,法院据此认定该公司存在违约。

因该案正式立案时《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终止,已无解除必要,故法院对王某的本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判决公司退还王某服务费14000元。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高艺林表示,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合法义务,通常表现为拒绝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等违约形态。当一方违约时,相对方可选择主张强制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则表现为违约责任所具有的填补守约方损失的法律性质,在守约方的损失为财产损失时,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可通过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来实现。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违约过错程度密切相关。

过错一般分为故意、过失,过失区分为重大过失、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是指当事人未能尽到普通人的注意标准。一般过失则指当事人的行为未达足够的谨慎和勤勉的注意义务,即未达到较高的注意要求。在具体案件中,判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时,通常还会结合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来判断。

破镜未重圆 服务平台要担全责吗?

张某(甲方)与某公司(乙方)签订《情感挽回VIP客户服务合同》并附有“情感挽回客户信息表(一)(二)”。其显示“姓名、婚姻状况、年龄、月薪、职业、学历、当前状况、手机等信息”以及购买的基础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内容分别为第一阶段促进沟通、回归同居状态,第二阶段为个人成长,第三阶段为亲密关系练习。服务标准是专属婚恋专家。

合同另约定乙方对甲方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解,并出具针对甲方个人情况的《婚姻家庭状况分析报告》……基于个人情感的特点及关联第三方的不可控性,本合同并不以甲方感情问题最终是否解决作为违约的判定依据等条款。

张某支付了8万服务费。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曾到张某前妻所在地出差与其前岳父母就感情问题进行沟通,但终未能挽回前妻,于是张某起诉要求全额退还服务费。

案件审理中,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有关“回归同居状态”等内容约定存在于“客户信息表(二)”当中,而此表格未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合同中亦约定被告不对服务效果负责,合同中对服务效果所包含的内容也没有明确约定,因此“回归同居状态”难以被认定为合同内容。但该公司并未按照合同服务内容为张某提供《婚姻家庭状况分析报告》,故应当认定存在违约行为。

最终,法院依据履行合同的情况,判决该公司返还张某服务费40000元。

高艺林解释,当合同对一些重要履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补充协议。

否则,应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对相应的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如果仍然不能确定,就需要按照本条规定的规则继续履行。之所以这样层层推进,最终目的还是鼓励交易,尽量使合法成立的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具体到此案,原告主张被告未能帮助其和前妻实现合同约定的“回归同居状态”的目的,但就此节实际双方并未将此节明确写入合同并签字确认,亦难以通过其他因素认定合同包含此目的,因此无法据此认定被告在此方面存在违约。

在此,想要提醒大家:追爱面前,需保持清醒,时刻铭记:婚恋网站有风险,合同签订需谨慎。最后希望大家能秉持合同精神与追寻幸福同行,收获一份甜甜的恋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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