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部署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重点 严防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风险
上海证券报 2022-05-09 11:02

□ 5月31日前,各银行保险机构应更新上年度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并报送至对口监管部门。

□ 6月30日前,各级监管部门更新上年度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台账并报送至关联交易监管系统。

□ 10月底前,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将整改报告和重点问题整改台账表、内部问责表报送至监管部门。

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各银行保险机构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显示,银保监会将持续查处股权和关联交易高风险问题,加强穿透监管,严防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金融机构风险;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提高存量问题整改率;提升中小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基础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制。

明确多项查处重点

从通知内容来看,银保监会2022年将重点查处以下问题:大股东违规质押、股权嵌套、股权代持等股权问题;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手段违规套取资金输送利益,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等关联交易问题。

通知表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问题要点开展自查,深入摸排隐患,充分暴露风险,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重点问题查深查透,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干预、早处置”的原则,严防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金融机构风险。充分运用延伸调查权,提高对大股东、控股股东的监管频率。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从严惩处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对于违规套取资金、未真实报告披露关联交易等行为,加大依法追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力度。

对于存量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高问题整改率,主要负责人逐项牵头推动整改,可以立查立改的应于当年完成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视情况内部问责,不得“问下不问上”;应当进行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5月31日前应更新上年度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并报送至对口监管部门。

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照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台账,定期评估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的及时销账,未按时整改的要进行通报,专项整治三年以来仍未完成整改的要重点督办;6月30日前更新上年度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台账并报送至关联交易监管系统。

提升中小机构基础建设

在整改的同时,通知还强调要提升中小机构基础建设。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股东、关联方档案管理及内控机制,提升股权、关联交易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对于反复出现数据错报、漏报、瞒报的责任人要实施内部问责。

前不久,银保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突出问题的通报》,对45家银行和保险公司主要存在的数据报送不及时、数据填报不准确、数据穿透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提高穿透监管水平,定期审核机构报送数据,督促提高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对数据报送不及时、填报不准确、穿透不到位的机构,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综合利用监管系统中的股权穿透信息模块和关联方档案模块开展交叉验证,穿透识别股东股权及关联关系,加强风险监测研判,对于股权难以穿透、穿透不到位的(主要)股东,依法限制其股东权利。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应于10月底前将整改报告和重点问题整改台账表、内部问责表报送至监管部门。整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存量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重点问题情况、新增问题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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