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风筝线割伤路人 他被判赔1万余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06 13:28

春风自下而上,纸鸢因之而起。作为清明节的传统民俗活动,我国自古有“清明放断鹞”的习俗,喻示着所有烦恼、晦气也随风而去。如今,放风筝更是成为广受人们青睐的休闲活动。但放风筝如果不注意场所,将造成大麻烦,以至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春日一天,王某在人行道上放风筝,风筝越过马路位于马路对侧上空。恰有过路车辆挂断风筝线,飘落的风筝及风筝线刮到了正骑自行车路过的李某,造成李某面部、颈部受伤。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及面部、颈部伤痕修复费等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在道路上放风筝,存在剐蹭行人、车辆的风险。故对李某被风筝线刮伤并造成的财产损失,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因伤造成的面部、颈部瘢痕具有修复必要性,故最终法院判处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瘢痕修复费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北京密云法院法官助理刘靖辰提醒,放风筝时应选择空旷人少的场地,尽量避开大风天等易发风筝断线的天气情况;新手或者儿童应在经验丰富的成年人陪同下放风筝,避免风筝失控伤人;最后要注意某些禁放风筝的区域,例如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也明确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有违反将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后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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